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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民國113年5月20日
主要資料來源:內政部戶政司、內政部移民署
外國籍人士與國人結婚後,合法居留3年以上且每年居留滿183日以上,可申請歸化國籍;此外,針對有特殊貢獻者或高級專業人才,歸化國籍不必喪失原有國籍,且無居留期間限制。本文將摘要說明外籍配偶及高級專業人才歸化國籍流程及條件,並於文末列出新住民相關資源及資訊,協助新住民適應生活及了解自身福利和權益。
目錄
一. 外籍配偶申請歸化國籍
二. 高級專業人才申請歸化國籍
三. 新住民相關資源及資訊
一、外籍配偶申請歸化國籍
(一) 概述
外國籍人士與國人結婚後,欲申請歸化國籍,須符合相關居留規定,如下圖摘要說明:
(二) 歸化國籍申請流程
外國籍人士與國人結婚後,欲申請歸化國籍,須符合相關居留規定,如下圖摘要說明:
1
申請歸化國籍
持以下文件,由外籍配偶至「居住地戶政事務所」臨櫃辦理,需繳交證書費新臺幣 1,200元:
歸化國籍申請書
半身彩色相片1張(同國民身分證相片規格)
合法有效之外僑居留證或外僑永久居留證
「歸化取得我國國籍者基本語言能力及國民權利義務基本常識認定標準」第3條所列文件之一
結婚證明文件(我國籍配偶於國內未有戶籍且未辦妥結婚登記者)
※提出申請後,可至內政部戶政司全球資訊網<國籍案件進度查詢>查詢辦理進度。
2
申請臺灣地區居留證
於「居住地戶政事務所」申請歸化國籍時一併送件,證件費新臺幣1,000元:
居留申請書
半身彩色相片1張(同國民身分證相片規格)
歸化國籍許可證書正本及影本
外僑居留證正、影本
居留地址證明文件(例如:我國籍配偶之戶口名簿或國民身分證正本、影本)
3
申請喪失原屬國國籍
應於許可歸化之日起1年內,提出喪失原有國籍證明。申請喪失原屬國國籍,請洽詢原屬政府或其駐我國使領館或授權代表機構辦理。
4
取得喪失國籍證明文件
向「居住地或申請歸化之戶政事務所」提交以下資料:
臺灣地區居留證
喪失原屬國籍證明文件
5
申請臺灣地區定居證
於申請「臺灣地區居留證」後,自核准居留日起連續居住1年,或居留滿2年且每年居住270日以上,或居留滿5年且每年居住183日以上,可向「內政部移民署各縣市服務站」提交以下資料,申請臺灣地區定居證,證件費新臺幣600元:
定居申請書
臺灣地區居留證
我國籍配偶之戶口名簿或國民身分證正、影本
最近3個月內之健康檢查合格證明(可參閱 居留或定居健康檢查項目表)
僑居地或居住地警察刑事紀錄證明書
其他相關證明文件
6
申請戶籍登記及請領國民身分證
自內政部移民署核發定居證翌日起30日內,向「居住地戶政事務」<申報戶籍>後,即可請領國民身分證。
站外連結之參考文章:
>>國籍申辦須知【資料來源:內政部戶政司,民國113年5月】
>>臺灣地區無戶籍國民連續居留或居留滿一定期間申請定居送件須知【資料來源:內政部移民署,民國113年1月】
二、高級專業人才申請歸化國籍
(一) 高級專業人才認定標準
若外籍人士在科技、經濟、教育、文化或藝術、體育等領域方面為高級專業人才,符合<歸化國籍之高級專業人才認定標準>之一,即可提出申請。
(二) 歸化國籍申請流程
1
申請推薦理由書
檢具獲獎資料、專業才能、學術研究等重要事蹟等證明文件,向「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申請推薦理由書。
👉可參閱<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受理歸化國籍之高級專業人才申請推薦理由書資訊表>。
※ 持梅花卡之高級專業人才,無須檢附此項推薦理由書,由內政部函詢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是否同意推薦,若是同意推薦,免提歸化國籍之高級專業人才審查會。
2
推薦理由書審查通過
推薦理由書通過審查後,檢附以下文件,向「居住地戶政事務所」提出申請:
推薦理由書
各項歸化、無戶籍國民居留及定居應備文件
3
歸化國籍之高級專業人才審查會
由內政部集結各界人士及專家學者審查是否符合高級專業人才,且申請人須符合<歸化國籍條件>。
4
核發國籍歸化許可證書(無須申請喪失原屬國國籍)
審查會通過後,由內政部核發歸化許可證書。
5
初設戶籍及請領國民身分證
戶政事務所依定居證辦理初設戶籍登記,製作國民身分證、戶口名簿 → 核發國民身分證及戶口名簿。
站外連結之參考文章:
>>高級專業人才專區【資料來源:內政部戶政司全球資訊網,民國113年5月】
三、新住民相關資源及資訊
項目
說明
資料來源
1990免付費服務專線
提供外國人及新住民在臺生活之各項諮詢服務,包括簽證、居留、工作、教育文化、稅務、健保、交通、人身安全、子女教養、福利服務、法律資訊等事項。服務時段如下:
1. 中、英、日語:24小時全年無休。
2. 越南語、印尼語、泰國語、柬埔寨語:每週一至週五(不含國定例假日及其他休息日)9:00 ~ 17:00。
內政部移民署
新住民培力發展資訊網
彙整中央各部會及地方政府有關新住民就業、教育、醫療保健、社會福利、公共參與等資訊,協助新住民適應生活、了解自身福利及權益,並鼓勵新住民及其子女勇於築夢。
新住民數位資訊E網
新住民數位資訊E網結合資訊教育訓練課程報名、線上學習、電子書及與新住民相關的網站資源,新住民可在完成會員註冊後參加線上課程,且上完1堂課程將獲得結業證書1張,憑藉結業證書可將上課時數變成歸化時數。
新住民家庭服務中心
以新住民及其家庭為服務對象,協助新住民適應在臺生活、培養就業能力,提供諮詢、通譯、經濟支持及家庭輔導等服務及資源連結,以及辦理新住民家庭活動等,可透過此連結查詢各縣市新住民家庭服務中心據點、聯絡窗口及最新資訊。
各縣市政府新住民資訊
除了上述新住民家庭服務中心,部分縣市政府建立新住民資訊平臺或專頁,提供關於新住民的社會福利、課程活動及照顧措施等資訊:
基隆市/ 臺北市/ 新北市/ 桃園市/ 臺中市/ 苗栗縣/ 彰化縣/ 南投縣/ 雲林縣/ 臺南市/ 高雄市/ 屏東縣(福利補助及照顧服務)/ 金門縣
各縣市政府
站內相關服務連結:
國籍變更申請書(歸化、喪失、回復國籍及中華民國國籍證明) 欲辦理申請歸化、喪失、回復國籍及中華民國國籍證明,請至全國任一戶政事務所隨到隨辦。
歸化測試申請書 外國人或無國籍人欲歸化中華民國國籍,為申請參加歸化取得我國國籍者基本語言能力及國民權利義務基本常識測試,請至全國任一戶政事務所臨櫃辦理。
歸化國籍者姓名羅馬拼音登記 外國人、無國籍人於歸化我國取用中文姓名時,得以原有外文姓名之羅馬拼音並列登記,請洽全國任一戶政事務所辦理。若當事人如為未成年人,以其法定代理人為申請人。
警察刑事紀錄證明(良民證) 申請人可至內政部警政署警察刑事紀錄證明書網頁線上填寫申請表格,或向各直轄市、縣(市)政府警察局臨櫃申請。
初設戶籍登記持內政部移民署核發之定居證、現住地戶口名簿或房屋證明文件(單獨成立一戶),至現住地戶政事務所辦理。
國民身分證初發補發換發 申請身分證初領者,由本人親自至全國任一戶政事務所辦理,未滿14歲者則由法定代理人辦理。